存量房贷利率新机制实施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将陆续实施新的存量房贷利率机制。这一新机制包括两个方面的改变,一是允许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调整利率加点幅度,二是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利率加点幅度可协商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重新约定利率加点幅度。如果借款人的贷款利率加点值比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平均加点值高出一定幅度(目前为30BP),可以申请调整。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没有次数限制,不需要等到新老房贷利差积累较大后再进行批量调整。
重定价周期可灵活选择
根据新的存量房贷利率机制,借款人可以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重定价。这意味着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灵活选择重定价周期,以便更早享受到利率下调的优惠。
借款人可提前享受利率下调优惠
借款人可以根据新的存量房贷利率机制,提前享受到利率下调的优惠。无需等待一年,只要符合下调条件,就可以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幅度,从而降低贷款利率。
从11月1日起,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将实施新的存量房贷利率机制,借款人可以通过协商调整利率加点幅度和选择重定价周期,提前享受到利率下调的优惠。这一新机制的实施将为借款人带来更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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