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
为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效期5年。该政策适用于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及其配偶,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
政策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购房职工及其配偶需与房地产企业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
提取条件
该政策不适用于购买二手房,只适用于在惠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购房职工需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不可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购房职工及其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
办理流程
购房职工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流程分为预售商品房和现售商品房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包括支付购房定金、申请预提首付款登记、审核材料、签订买卖合同等。
常见问题解答
该政策不适用于购买二手房,只适用于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在异地购房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在惠州市的购房职工,不符合政策条件。购房职工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在还款中,再购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职工及其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
惠州市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为购房职工减轻首付款压力,更好满足住房需求。购房职工在办理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时需符合政策适用范围和提取条件,并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操作。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购房职工家庭的资金压力,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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