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扩大住宅用地规划管理,提升房屋品质
近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扩大《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在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完善用地手续业务,签订合同补充条款,补交相应土地出让价款后,宗地可按照《措施》开发建设。这意味着,2025年不仅是新出让住宅用地,未开发存量用地也可以建设更高得房率住宅,提升房屋品质,满足市民更多住房需求。
《措施》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得房率
市自然资源局在2024年5月印发的《措施》中,针对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出台了六项新规,优化了辅助用房、阳台、飘窗等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了市民购房的得房率,鼓励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适用范围为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措施》,建筑物屋顶的公共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等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总数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25%。这些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部分也不纳入公摊面积。
此次通知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未开发存量用地,给予开发商在开发建设存量用地时更多选择,建设高品质住宅社区,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民居住生活环境品质。
助力开发商和购房者,提升住宅使用率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存量住宅用地,在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完善用地手续业务、签订合同补充条款、补交相应土地出让价款后,宗地可按照《措施》开发建设。这将促使开发商推出更多绿色住宅产品,改善型户型设计,提升住宅产品质量,满足市民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的需求。
此举对全市开发企业和购房者都带来利好。新建住宅部分面积不计容,将一定程度提升住宅的使用率,意味着得房率更高,公摊面积减少。这将有助于提高市民的居住舒适度。
惠州市扩大住宅用地规划管理范围,将未开发存量用地纳入考虑,给予开发商更多选择,建设高品质住宅社区,提升房屋品质,满足市民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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