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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公告

来源:吉屋   2024-11-24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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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旨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调整的主要背景是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出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要求。

公告中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以下调整:

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

为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公告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在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二、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同时,对于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

为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公告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为方便纳税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为购房群众提供便捷的办税服务。二是优化资料提供方式,减轻纳税人的资料提供负担。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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