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调整契税面积标准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以及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等。
契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契税面积标准将从现行的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此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增值税优惠政策:
公告还提到,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预征率进行调整。此外,取消了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调整契税面积标准和增值税预征率,降低了购房成本,提高了购房者的购房能力。同时,对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也将鼓励二手房市场的活跃。相信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 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
- 契税面积标准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 个人销售住房
- 增值税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