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购房提取条件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规定,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6个月方可以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举措旨在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不法行为,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
根据通知,新建商品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再交易住房(含)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购房满6个月。此前的相关提取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将按照本通知执行。
此前的提取规定中,在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提取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中,如有其他共同买受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只需一并提供即可,没有时间限制。而根据新规定,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6个月方可以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提取条件是为了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不法行为,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在提取业务审核过程中,如有提取要素需要进一步核查时,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补充提交房屋交易银行流水等相关佐证资料。
对于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组织和个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公安机关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惩治。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购房提取条件,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6个月方可以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举措将有助于维护缴存职工的权益,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不法行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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