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调整稳定居住入户政策,拓宽落户渠道,进一步促进全市人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拓宽落户渠道
根据通知,惠州市在现行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凡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二、办理要求
申请迁入户口的人员需符合上述落户条件,并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申请人应按照《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提供变造、伪造或虚假材料,经公安部门审查核实,将终止其入户申请办理,并对已入户的进行注销。
三、配套措施
为确保户籍政策的落实落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配套措施。重点加强教育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并加强协同推进。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稳定居住入户政策,拓宽落户渠道,进一步促进全市人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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