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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落地!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10-15 10:31:07

惠州楼市再添利好!“认房不认贷”措施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领域的落地。

为了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惠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转公业务,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①职工家庭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②职工家庭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已结清且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但对在惠州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当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为2.6%,6年以上的为3.1%。另外,惠州住房公积金在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方面分两种情况:

① 非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

符合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②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

9月22日以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来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

热点Q&A

Q: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范围是哪里?

A: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范围是惠州市范围内,以在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 

Q: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已结清,想在惠州再买一套住房是按首套还是二套?

A: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应结合家庭在惠州住房套数,有以下情形:

①家庭名下在惠州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的,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②家庭名下在惠州有一套住房,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的,应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③家庭名下在惠州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将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Q:在惠州市有两套住房,但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再买一套住房,是否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A:不可以,根据规定,对在惠州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Q:住房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那我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卖掉其中一套房,是否可以使用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A:不可以。根据规定,对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Q:政策执行前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是否符合新政条件?

A:已放款或已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附《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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